学科专业:
旅游管理、设计艺术学、机械电子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电子商务、职业技术教育学
其他条件: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薪酬待遇:
年薪/薪酬:在站两年工作期内年薪20万元,安家费:在站期间可根据个人情况提前申请引进人才安家费,住房待遇:在站工作期内由学校提供免费公寓租住,出站后享受引进人才住房待遇,科研启动费:两年在站期间科研启动费2万元,学术交流费1万元
引进对象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品德优良,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近五年取得突出的教学或科研业绩。
其他待遇
1. 引进人才通过申报及认定,可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引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及桂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津贴、购房补贴和个税奖励等人才补助。
2. 六类、七类岗位优秀人才到校后可申请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的独秀青年学者、年薪制。
3. 引进的博士后人员,可按照广西有关政策,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
4. 第一至第四类岗位人才配偶具有学士学位的,学校安置工作;第五类岗位紧缺学科人才配偶(具有学士学位的,学校推荐工作;具有硕士学位的,学校安置工作),非紧缺学科人才配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学校推荐工作。
5. 引进人才档案到校后,子女可申请入读学校的附属学校。
6. 引进人才的教学科研成果,学校将优先推荐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