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其他条件:
C1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博士学位,专业符合我校需求;近五年首位(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论文SCI/SSCI一区1篇或二区2篇或三区4篇,或经管类学科发表A类及以上1篇或B类2篇,或发表本学科ESI高被引论文1篇、或A﹠HCI期刊收录论文2篇、或发表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1篇,或作为主持人完成或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论文,或优势学科、重点学科急需的相当水平人才。
C2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博士学位,专业符合我校需求;近五年首位(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本学科B类期刊论文1篇或C类期刊论文2篇,或首位发表学校认定的本学科D类期刊论文4篇。
C3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经济学或管理学科博士学位;第一学历为有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的本科高校,或发表D类期刊论文2篇。
引进人才待遇
一、薪酬福利待遇
(一)学术领军人才A1类
1.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面议
2.工资待遇(万元/年):面议
3.科研启动费(万元)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面议
4.住房安置:提供周转住房
(二)学术领军人才A2类
1.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200-300
2.工资待遇(万元/年):120-150
3.科研启动费(万元)自然科学/人文社科:100/60
4.住房安置:提供周转住房
(三)学术领军人才A3类
1.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100-150
2.工资待遇(万元/年):80-100
3.科研启动费(万元)自然科学/人文社科:100/40
4.住房安置:提供周转住房
(四)学术带头人B1类
1.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80-100
2.工资待遇(万元/年):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3.科研启动费(万元)自然科学/人文社科:60/30
4.住房安置:据房源提供周转住房。分配细则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五)学术带头人B2类
1.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60-80
2.工资待遇(万元/年):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3.科研启动费(万元)自然科学/人文社科:40/20
4.住房安置:据房源提供周转住房。分配细则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六)优秀博士C1类
1.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55
2.工资待遇(万元/年):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3.科研启动费(万元)自然科学/人文社科:20/10
4.住房安置:据房源提供周转住房。分配细则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七)优秀博士C2类
1.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45
2.工资待遇(万元/年):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3.科研启动费(万元)自然科学/人文社科:10/5
4.住房安置:据房源提供周转住房。分配细则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八)优秀博士C3类
1.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35
2.工资待遇(万元/年):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3.科研启动费(万元)自然科学/人文社科:5
4.住房安置:据房源提供周转住房。分配细则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九)注:夫妻双方均符合引进条件的博士,在各自享受相关待遇的基础上,安家费及购房补贴总计增加20万元。
二、其他待遇
全职引进的各类人才,除享受引进待遇外,符合学校“凤凰人才工程”条件的,可按规定参加评审,通过后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