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
法学、社会学
其他条件: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薪酬待遇:
根据岗位管理,入选学校“15551卓越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第一层次岗位:
1.薪酬待遇:薪酬不少于60万/年(含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住房货币化补贴等);
2.科研配套:按照400-600万元给予科研经费支持(含国家支持);
3.住房及安家费:学校提供周转房一套,并提供安家费200万,国家提供一次性补贴50万,另可争取地方人才计划补贴奖励最高可达100万元;
4.岗位聘任:可聘任为教授(研究员);
5.配偶子女配套政策:解决配偶工作,子女享受学校基础教育资源;
6.申报及培养:学校提供专业的申报辅导,入选者将纳入校内人才计划并获得持续关心和支持;提供一定数量的研究生招生指标、办公和实验用房;
7.其他保障:享受公费医疗、年度专项体检等,协助解决保险、落户和签证等相关事宜,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8.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