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
化学工程与技术、药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薪资待遇
(一)聘任方式
1.编外年薪制聘任。拔尖人才(A2)、骨干人才(B)、后备人才(C1和C2)和青年人才(D)引进方式为全职引进,按照工作任务考核,实行年薪制聘任并提供配套待遇。在两个聘期结束且考核合格可转入长期教职岗位,符合公招公告相关条件且通过公开考核招聘的可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编内聘用管理。后备人才(C1)及以上引进人才符合本公告相关条件,并经公开考核招聘者可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待遇按《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川文理委〔2019〕84号)和《2022年引才待遇及激励措施补充办法》(川文理〔2022〕40号)执行。
(二)编外年薪制引进待遇
1.顶尖人才(A0)、(A1):待遇面议。
2.拔尖人才(A2):提供安家费60万元;提供税前年薪50-6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科类100万元、社科类30万元;提供学术假期3个月。
3.骨干人才(B):提供安家费60万元;提供税前年薪40-5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科类70万元、社科类20万元;提供学术假期3个月。
4.后备人才(C1):提供安家费60万元;提供税前年薪25-3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科类30万元、社科类15万元;提供学术假期3个月。
5.后备人才(C2):提供安家费60万元;提供税前年薪23-2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科类25万元、社科类12万元;提供学术假期3个月。
6.青年人才(D):提供安家费60万元;提供税前年薪20-23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科类20万元、社科类10万元;提供学术假期3个月。
C1及以上人才可协助解决配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