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申请人条件
注:以下内容参考2023年政策,具体申请条件以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项目指南为准。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申报人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5)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6)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备注:具体申请条件以2024年国家发布的同类型项目指南为准。
薪酬待遇
依托长江大学申报并入选者,受聘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1.根据个人意愿纳入学校事业编制,聘任至教授岗位,并纳入“长大学者”学科领军人才岗位管理;
2.给予年薪不低于100万元;
3.提供安家费100万-150万元;
4.提供配套科研经费100万-500万元,保障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5.符合条件安排配偶工作,子女享受荆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最优教育资源。
此外,学校还将为申请人提供全程专业政策咨询和贴心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