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
生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动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化学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动物保护生物学、动物分子进化与系统学)
其他条件: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薪酬待遇
一、海外人才依托我校申报并入选者:
1.国家支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科研经费100-300万,资助期限3年。
2.学校支持:
(1)岗位:直接聘为教授职务,事业编制。
(2)薪酬:年薪不低于70万。
(3)住房:安家费+购房补贴不低于180万。提供校内不小于100平的过渡住房,拎包入住。;
(4)科研经费:提供科研经费200万。
(5)配套措施:提供200平方办公及实验室用房,优先支持组建科研团队,博、硕士招生指标予以政策性倾斜。
(6)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
(7)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级和江苏省级项目。
二、海外人才依托我校申报未能入选,但经专家评审认定达到我校“水杉学者”D类人才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特聘教授、江苏“双创计划”,对入选者提供以下待遇:
1.省级财政支持:
(1)对入选江苏特聘教授的高层次人才,聘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2万的岗位津贴(免税),对自然科学类提供100万(特别优秀的提供200万元的科研经费。
(2)对入选“双创计划”的创新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00万或50万的创新资金资助;对入选双创团队的,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300-800万的人才经费资助。
2.学校支持:
(1)岗位:享受教授待遇,教师事业编制。
(2)薪酬:年薪不低于35万。
(3)住房:安家费+购房补贴不低于100万。提供校内过渡住房100平。
(4)科研经费:提供科研经费100万。
(5)配套措施:提供100平方办公及实验室用房,优先支持组建科研团队,博、硕士招生指标予以政策性倾斜。
(6)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
三、海外人才依托我校申报未能入选,但经专家评审认定达到我校水杉英才,学校提供以下支持:
1.E类:发放安家费10万,购房补贴60—100万。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40—50万,人文社会科学类20—30万。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等问题。
2.F类:发放安家费10万,购房补贴30—60万。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20—30万,人文社会科学类10—1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