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数学类、统计学类、公共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哲学类、物理学类、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其他条件:
1.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学术业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
2.年龄41-45周岁的理工类优秀博士,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
符合以上条件且具有两年以上工程实践经历的人才,可优先考虑。
3.年龄41-45周岁的人文社科、体育艺术类优秀博士,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外语和体育艺术类放宽至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外语和体育艺术类放宽至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薪酬待遇
学校提供的待遇见下表。待遇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引进人才本人依法缴纳。(人才团队待遇参照学校团队引进相关文件执行)
1.基本待遇
(1)A 类:
薪酬(万元/年)、购房补助面积(平方米)、安家补助(万元)、科研启动费(万元):面议
人才津贴(万元/年):50;
(2)B 类:
薪酬(万元/年):80-150;
购房补助面积(平方米)、安家补助(万元):面议;
科研启动费(万元):理工科500、文科200;
人才津贴(万元/年):10-30;
(3)C 类:
薪酬(万元/年):50-110;
购房补助面积(平方米)、安家补助(万元):面议;
科研启动费(万元):理工科300、文科100;
人才津贴(万元/年):6-10;
(4)D 类:
薪酬(万元/年):45-75;
购房补助面积(平方米):90-120;
安家补助(万元):60-150;
科研启动费(万元):理工科100、文科50;
人才津贴(万元/年):2-6;
(5)E 类:
薪酬(万元/年):按聘岗;
购房补助面积(平方米):60;
安家补助(万元):60-120;
科研启动费(万元):理工科30、文科15;
人才津贴(万元/年):2;
(6)F 类:
薪酬(万元/年):按聘岗;
购房补助面积(平方米):60;
安家补助(万元):40-100;
科研启动费(万元):理工科10、文科5;
人才津贴(万元/年):2;
(7)注:人才津贴按照衢州市相关人才政策执行;
业绩特别突出,但不具备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经学校会议研究可按E类引进,购房补助面积、安家补助、科研启动费按E类待遇,薪酬按其实际所聘岗位等级发放;
购房补助面积折算成人民币金额,按购房时间所在半年度市房管部门统计的市区新建商品住宅均价计,具体根据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更优人才生态推动衢州大发展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衢委发〔2020〕7号)等文件执行;
2.安家补助发放标准
(1)ABCD类高层次人才:考核一事一议,安家补助发放标准根据合同进行。
(2)EF类高层次人才:EF类人才入编1-3个月分别发放30万元、20万元,入编满1年分别发放30万元、20万元;根据考核通过完成时间追加发放安家补助,标准如下表:
3年完成追加安家补助10万元;
2年完成追加安家补助30万元;
1年完成追加安家补助60万元;
3.其他
(1)学校为高层次人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或青年教师公寓,使用期限2年。若遇公寓紧缺,则提供2年的租房补贴,AB类人才根据需要据实报销,C类人才3000元/月,D类人才2500元/月,E类人才2000元/月,F类人才1500元/月。
(2)学校协助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或转学等有关事宜(优先考虑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衢州学院附属学校))。
(3)夫妻双方均属引进对象的,由学校支付的安家补助和租房补贴在享受较高待遇一方的引进政策外,另一方根据引进政策,享受一半的待遇。
(4)学校按规定给予应邀来校面试的人才报销一趟来回差旅费用。
(5)特殊人才及以整个团队引进的政策待遇,可采取协商的办法研究确定。
(6)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学校研究,可享受教授或副教授的奖励性绩效津贴。
(7)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具体参照学校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