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限项要求: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注:以上内容参考2023年政策,具体申请条件请以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项目指南为准。)
薪酬待遇
1.创新科研设施和前沿科研团队:优先保障团队的全方位组建,为团队配备国际化的学者、教师团队和工作人员;
2.研究生招生:大力支持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招生,优先保证研究生招生指标;
3.住房条件:过渡期提供学校附近的周转房,环境优雅,设施齐全,可直接拎包入住;
4.办公条件:提供良好的科研办公环境及充足的空间;
5.医疗保障:享受上海市最佳医疗资源,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6.服务保障: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协助办理落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7.子女教育:帮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享受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全市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学校隔条马路便达);
8.申报辅导:提供全面专业的申报辅导,有效提高命中率;
9.学校为优秀青年人才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和完善的服务保障,符合条件者支持申报各类国家及上海市人才计划。若入选,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