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学科方向:
重点引进临床医学(呼吸病学、重症医学、感染病学、变态反应学、胸外科学、泌尿外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肿瘤学、心血管病学、康复医学、急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学领域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兼顾引进中西医结合、护理学、口腔医学、医学技术、心理学、中医学及其交叉领域学科等海外优秀青年人才;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注:参照2023年海外优青条件,具体条件以2024年基金委通知为准。
支持条件
1.资源配置
在申请阶段,学校及二级单位将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申报书撰写指导,提高申报获批率;成功入选后,直接聘为教授,认定为博士生导师;安排办公实验场地。
2.薪酬待遇
学校提供年薪100万元起,学校缴纳五险一金,此外同时享受国家及地方政府资助生活补贴。
3.科研经费
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600-800万(含国家配套)。
4.科研支撑条件
(1)充足的动物实验条件,可提供笼位5万余个;
(2)科研场地总面积达5万平方米,其中科研共享平台使用面积1万平方米,配备先进的医学、生命科学实验仪器设备,资产估值达10亿元。
5.生活待遇
(1)学校提供安家费200-300万;
(2)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