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限项要求: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9.需求专业: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理论物理、加速器物理与技术、原子与分子物理、核技术及应用、凝聚态物理、光学、等离子体物理等。
(参照2023年海外优青条件,具体以2024年基金委发布通知为准。)
薪酬待遇
为项目入选者提供如下支持保障:
1.提供50万元/年的薪酬待遇;
2.提供两居室临时周转房一套或房租补贴等良好的生活支持条件;
3.入选者来院后提出明确的课题规划并经院论证通过后,根据具体情况为其提供100-150万元的专项科研启动经费;
4.提供一对一“一站式”暖心服务;
5.提供办公空间及实验室等良好支持条件,协助组建研究团队;
6.协助解决子女就近入学、入托问题;
7.为符合条件的入选者配偶办理户口迁京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