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原则上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本科;
3.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等,能够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
6.就读大学期间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7.教育学、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舞蹈类(民族民间舞、现代舞、拉丁舞等方向)、管乐等专业优先。
薪酬待遇
1.辅导员工资待遇纳入专任教师体系,具体按学校工资方案执行,学校提供住宿,按国家规定购买“六险二金”(在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基础上,增加了职工住院二次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为符合有关条件者办理档案挂靠、户籍迁移、职称晋升,此外,学校还有节假日礼品或慰问金、教职工用餐补贴、工龄工资、带薪培训,每年一次健康体检、两次旅游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