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在2024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5.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6.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7.学科方向:海洋生物科学与技术、海洋化学与地球化学、物理海洋学、应用海洋物理与工程、地质海洋学等方向
薪酬待遇
1.岗位:教授(事业编制),认定为博导;
2.薪酬补贴: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及补贴待遇;其中对于从海外引进并经评审认定的高层次青年人才,首聘期(5年)发放薪酬及补贴不低于660万元,续聘期(5年)发放补贴100万元;
3.住房:按规定以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厦门市人才住房;提供校内周转房和租房补贴(3800元/月,发放48个月),还可享受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8万元;
4.经费:国家配套经费+学校200~300万元科研启动费+校长基金+学科“双一流”经费支持;
5.团队:硕士生1-2个/年,博士生1-2个/年;首聘期学校提供5名全额资助博士后招收指标(每名资助2年,16万元/年);
6.空间:配备实验室+办公室;
7.子女教育: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符合厦门市相关条件的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