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薪酬待遇: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
(1)资助强度:100万-300万元,及其它资助。
(2)资助期限:3年。
2.学校配套待遇
(1)依托我校申报入选的当年新引进人选,符合条件的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一人一议”引进,聘用到教授(或研究员)岗位,并纳入广东省事业编制管理;
(2)提供购房补贴和安家费(150万以上);
(3)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300万以上);
(4)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粤东西北人才优惠政策(20-30万);
(5)提供优厚年薪;
(6)为入选人提供足够的实验室场地和良好的办公条件。
3.其他支持配套
(1)可申请认定广东省湛江市高层次人才,享受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对应配套待遇;
(2)协助办理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卡;
(3)校内有幼儿园、附属中学,为教职工子女提供优质安心的教育资源;
(4)可配备科研助手,提供较好的办公空间、实验空间、支持组建创新科研团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