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良好;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1)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以上条件参照2023年海外优青申报要求,若有变动,以2024年国家基金委发布通知为准)。
薪酬待遇:
对入选该项目计划的,除享受国家、浙江省相关政策待遇以外,根据入选人才来校工作情况,还可享有以下待遇,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
1.聘任岗位: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事业编制),提供研究生招生指标;
2.薪酬待遇:年薪不低于80万元,业绩和成果奖励上不封顶;
3.住房保障:提供综合住房补贴300万元,以及人才过渡房;
4.科研配套:科研启动费和平台建设费150-250万;
5.配套措施:团队配置按需设置,鼓励引进优秀人才和博士后等团队成员;
6.配偶子女配套政策:符合学校公开招聘条件且满足接收单位需要,解决配偶正式编制工作;若不满足以上条件,可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解决工作;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另:依托我校申报进入会评阶段但未最终获得支持的,学校将优先引进,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科研配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