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支持条件
1.年薪:60万元+校内绩效(税前);
2.安家费:学校提供150万元(税前);
3.科研经费:国家提供100-300万元,学校配套提供300-600万元;
4.根据需要配备4-5名团队成员;
5.学校提供130平米周转房,并妥善解决家属就业及子女入学;
6.学校协助申请山西省和太原市各类人才补助及津贴,并享受山西省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的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工作、人才公寓等人才政策。
以上待遇供参考,具体还可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