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3.需求专业:
核技术及应用、核化学与放射化学、核能技术、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理论物理、加速器物理与技术、原子与分子物理、凝聚态物理、能源动力、机械、电子、工程力学、计算机科学、控制科学、核医学、放射医学、药学、光学工程、膜科学与技术、材料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药物化学、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催化、有机合成等。
支持保障
1.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经费(100-300万元)的基础上,广东省按照75万配套生活补贴,惠州市按照1:1配套资助资金;
2.符合条件人才可享受惠州市20万-30万元安家补贴;
3.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
4.提供与国家基金委相匹配的科研启动经费;提供充足的科研办公场地;给予联合培养研究生名额;
5.提供人才周转公寓;
6.配套提供幼儿园、中小学等优质的子女基础教育资源;
7.申办“优粤惠才”卡,享受惠州人才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