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
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医学);
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其他条件:
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政治坚定,德才兼备,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须有社保证明。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通过校学术委员会论证,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良好的发展潜质。
薪资待遇
主要引进以下学科(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技术、口腔医学、法医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管理学、心理学、英语、体育学等。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分为三个类别,分别是顶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中青年拔尖人才。具体引进范围如下,待遇不低于以下标准:
顶尖人才:两院院士等在海内外具有崇高的学术声望和广泛的学术影响力,具有带领学科团队从事世界学术前沿领域研究,并取得国际领先创新成果的国际一流人才。年薪200万;自然科学类3000万元(其中科研经费2000万元,学院建设经费1000万元),人文社科类500万元。
科技领军人才:在本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学术成就,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具有带领所在学科团队协同攻关,赶超国内先进水平,并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国内一流人才。年薪100万;自然科学类1000万元,人文社科类200万元。
中青年拔尖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的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或者协助带领学科团队赶超国内先进水平的基础与潜力,有望取得重要标志性成果的省内外一流人才。年薪60万;自然科学类300万元,人文社科类100万元。
高层次人才实行一人一议,同时选配学术团队,提供校内周转住房一套,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等问题。学校鼓励引进人才带领优秀创新团队(团队成员符合学校Ⅱ类博士以上引进条件)到校工作,团队成员符合相应人才层次标准的,给予相应的人才待遇。对引进的优秀创新团队,结合相关学科建设要求,根据整体学术业绩、学术水平等,给予团队科研启动金500万元-1000万元。实行专家负责制、项目负责制,支持各类人才牵头组建跨学院联合、产学研协同、多学科融合的创新团队。依据高层次人才工作履历和实绩,结合个人意愿,可选聘(任)学校副校长、二级学院院长及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