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以上信息根据往届情况整理,如有变动,以2024年项目指南发布为准。
薪资待遇:
1.国家项目资助
(1)资助额度:100—300万元
(2)资助周期:3年
2.研究院岗位待遇
(1)聘任岗位:特聘研究员,事业编制。
(2)薪酬待遇:享受“年薪制”100万元/年;享受宁波市科技贡献奖。
(3)安家待遇:协助申请宁波市租房补贴,认定为宁波市特优人才的可享受安家补助100万,购房补贴最高60万。
(4)个人补贴:提供个人生活补贴350万,含国家、省、市和区级配套叠加支持,补贴到位后一次性发放。
(5)科研经费:到岗3个月后,可直接认定宁波市甬江引才计划创新个人/青年创新个人,甬江引才资助总额为200万项目资助。
(6)团队建设:支持组建科研团队,配备科研助理不少于2个,同时保证博士后或研究生指标。
(7)科研环境:实验室和办公室空间充足,并根据团队发展需要持续增补。
(8)其他待遇:食堂就餐补贴、节假日福利、年度职工体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