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能够担任《声乐》《流行歌曲演唱》《歌曲表演综合训练》等课程教学工作,有相关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优先),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4.有与教育相关联的企业工作经验业务骨干或教育行业中层及以上部门工作经验或教学、科研、管理骨干人才优先。
岗位待遇
录用人员待遇按照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相应薪酬规定执行;按照无锡市相应规定缴纳 “五险一金”;享受同类人员岗位津贴、伙食补贴、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高级人才享受特殊津贴和住房补贴。
高级职称人员待遇可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