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限项要求: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参照世界一流大学相应职位,提供有竞争力的校拨薪酬,薪酬不少于50万/年,符合条件者可同时获得校内各类人才基金支持的补充薪酬;
2.科研经费:按照项目国拨科研经费额度进行1:1配套,同时可根据事业平台建设实际需求,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上不封顶;
3.住房保障:根据岗位实际,提供有竞争力的住房补贴,同时可协调入住校区周边全装修人才公寓;
4.办公条件:根据学科方向和工作需要,提供充足的办公场所和实验空间,配备科研助手;
5.科研平台:支持科技创新、学科交叉,可面向重点领域和重点团队,给予长期、稳定和集中支持,助力人才更好干事创业,走上科研快车道;
6.团队建设:注重人才科研团队建设,根据岗位实际提供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名额支持;
7.培养支持:持续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和支持,制定分梯队计划,以“人才培育金字塔”为抓手,为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有力支撑;
8.服务保障:依托附属医院及附属学校资源,协助解决人才就医及子女入学事宜,基础教育不断提质扩容、就医绿色通道持续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