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历,创伤骨科、脊柱外科专业;
2.持有执业医师证、医师资格证、规培证(2010年后毕业);
3.三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具有医学临床工作经验,有三级医院规培、实习、工作经验者优先;
4.有较强的患者服务意识及患者服务技巧,较强口头表达能力、沟通交流和亲和力。
薪酬待遇
1.符合条件者落实事业单位编制,按落户政策办理上海市户;
2.按事业单位薪酬规定确定薪资待遇;
3.符合浦东新区卫生健康人才申报条件落实人才各项奖励;
4.符合医院引进人才有关规定享受医院人才政策和相应待遇;
5. 符合条件者推荐申报国家、上海市等各类人才计划,根据申请的项目足额提供科研建设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