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原则上应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包括承担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培养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2)结合所承担的国家科研项目,开展高水平的研究工作。
(3)完成受聘岗位所在单位交付的各项任务。
任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 被批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后辞去海外职务,全职到甲方工作3年以上。
福利待遇:
1. 评聘长聘教职、博士生导师,保证每年研究生招生额度。
2. 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另享受教学津贴、科研绩效及高水平成果奖励。
3. 提供国家和上海市相关配套资助。
4. 学校提供团队建设与科研经费总金额200-600万元(其中国拨经费100-300万,学校按照国拨经费1:1配套)。
5. 学院提供必需的办公、实验用房,在团队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6. 提供周转人才公寓,同时协助申请上海市其他人才公寓住房。
7. 办理上海市户口享受人才通道,依托市级人才政策及附属学校协调解决子女入学入托,提供医疗服务保障。
8. 提供贴心一站式服务,校院多级精细化有组织申报辅导,申报全程专业政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