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河南省百人计划、中原学者等优秀顶尖人才。
2.医学类专业(具体专业由学校认定)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薪酬待遇
1.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河南省百人计划、中原学者等顶尖人才和急需专业人才及专业团队,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待遇面议。
2.博士研究生
(1)安家费(万元):
A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教授(主任医师):50万;
B急需专业博士研究生:30-40万;
(2)购房补贴(万元):
A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教授(主任医师):30万;
B急需专业博士研究生:30万;
(3)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按《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宛医专研字﹝2015﹞1号)文件执行;
(4)南阳市人才补贴:
A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教授(主任医师):18;
B急需专业博士研究生:18;
(5)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副教授从到校工作之日起,按四级教授绩效工资发放五年,五年后按实际职称享受工资及相关待遇;博士研究生到校后,从到校工作之日起,按七级副教授绩效工资发放五年。入编后若符合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学校可直接推荐上报;
(6)博士研究生毕业到校工作满一年,经组织考核优秀的可聘为院系科研副主任(正科级),享受相关待遇;
(7)博士研究生从到校工作之日起按学校相关规定享受博士津贴;
(8)博士研究生到校后学校安排博士公寓;若不要求安排住房,可享受购房补贴;
(9)夫妻双方同为博士研究生,分别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若申请学校提供住房,只能享受一套;
(10)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小学、初中)问题;
(11)来校工作后,根据南阳市《关于深入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宛办〔2021〕32号)政策,经审批后,可享受南阳市引进人才待遇(3年内给予每月500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