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体条件
(1)商旅类或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2)具有本行业扎实的理论知识基础,拥有企业工作经验优先;
(3)能胜任专业课程教学,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4)能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优先。
2.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在职教师须持有与岗位匹配的高校教师资格证;
(3)硕士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鉴定书;
(4)年龄一般不超35周岁,副教授可放宽到40周岁。
薪酬待遇:
1.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工资、绩效等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高层级人才待遇按上海市和区人才工作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