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二十字标准”。
2.坚持以《若干意见》为统领,坚定实施“1466”战略,坚决执行“1234567”总体方针,紧盯“三新能建”目标,做到思想认同、战略认同、管理认同、文化认同和情感认同。
3.坚持“六有”干部标准,一是有信仰、有情怀、有追求,二是有担当、有责任,三是有能力、有实招,四是有合力、有协同,五是有奉献、有牺牲,六是有纪律、有约束。
4.近一年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且未有任何不良记录,愿意接受组织基于工作需求的调动,理解并认可合资公司绩效考核体系,拥有跨部门协同的能力与意愿。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任职资格:
(1) 能源电力、新能源、电力系统及自动化、自动化、工程类、管理类、会计类、金融类、机械制造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2) 为人诚实守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较强的专业管理能力、创新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建设能力等;
(3) 具有8年以上职能管理或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有双碳、能源、电力、储能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有大型国有企业相关管理经历者优先;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熟悉国资委相关政策要求;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行政接待能力、综合管理协调能力;熟练使用英语和各种电脑办公软件;
(4)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5) 年龄一般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年限条件计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6) 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