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
2.专业:财政学;
3.研究方向:科技财政、教育财政、文化财政;
4.邮件标题为“博士后申请+姓名+研究方向序号”,如“博士后申请+张三+研究方向1”。
薪酬待遇
1.国家资助博士后日常经费8万元/年,主要用于博士后的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本院从国家高端智库专项经费中为博士后提供科研项目专项经费资助8万元/年;另外可申请财科院青年招标课题(该经费按本院发布公告申请,是否获得以本院学术委员会评定为准);
2.提供研究工作办公场所及设备。为符合条件的国家资助博士后提供可供租用的博士后公寓或生活补助;
3.按照国家及财科院相关管理规定迁转博士后人事档案、组织关系、户口等相关待遇;
4.提供畅通的职业发展通道,博士后进站后按程序认定中级职称;出站报告评审通过后一年内,按照财科院有关规定,可申请一次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5.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参与本院、所在机构与合作导师的课题项目,以及各类调研、学术交流活动。鼓励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际交流项目等各类基金项目,并对项目申报予以专业指导;
6.大力支持博士后向《中国社会科学博士后文库》投稿。入选成果由全国博管会资助出版;入选者同时获得全国博管会颁发的“优秀博士后学术成果证书”;
7.博士后作为财科院一支重要的科研力量,积极参与财科院内科研工作,是财科院引进高端人才的主渠道。对财科院招收培养的博士后,在财科院社会化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