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支持条件:
1.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100-300万,期限3年。
2.按国家、省相关政策享受其它资助(补助)。
3.我院配套待遇:
(1)年薪:税前不低于50万,或按聘任岗位落实相应待遇;
(2)科研启动费:200-300万,社科类100万;
(3)住房等待遇:提供税前100-200万安家费,提供不超过5年过渡期的院内周转房,过渡期内免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