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问题;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专业要求:护理学专业;
7.学历要求:博士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8.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岗位条件中“25周岁以下”是指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薪资待遇
1.博士研究生聘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给予安家费10万,科研启动基金10万,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另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就业、安家、租房补贴等21万元;
2.条件优秀者待遇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