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支持条件:
1.国家配套资助100-300万元,资助期3年;
2.国家生活补贴50万元,广东省配套50%(随国家和省市政策调整可能存在变化);
3.全职到岗工作后,聘任研究员岗位,提供不少于600万元(5年)的稳定支持科研经费;
4.提供国内一流、在深圳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和岗位补贴;
5.可申请农科院、深圳市和大鹏新区人才项目,享受不低于280万的生活补贴;
6.提供开展工作必需的办公和实验用房,使用公共实验平台,并根据科研工作需求配备科研团队。协助多渠道争取外部科研经费和优先安排研究方向上的研究设备需求,同时在博士后和研究生招生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7.优先提供安排深圳市免租或廉租人才房;允许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深圳户口;满足深圳市人才条件可享受深圳市相应购房优惠和人才保健体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