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按照要求收集信息,开展尽职调研,出具尽调报告,按照评级规则撰写评估报告,确保相关报告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揭示评估对象存在的风险;
2.按要求建立和维护投资需要的信用评估模型和评级系统;
3.配合完成授信管理各项制度的建立和修订工作;
4.组织实施授信业务,负责对各类交易对手的授信评估;
5.按照要求做好信用风险管理,开展风险监测和跟踪,出具跟踪和复评报告,为公司进一步投资决策提供支持与预警;
6.参与信用评审工作会议,发表相关评审意见,按照议事规则完成相关评审;
7.按照公司相关档案管理要求,建立相关授信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及评估工作的档案;
8.不断完善信用评级方法。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财务、经济类相关专业;
2.有2年及以上券商、基金、保险、资管、评级公司或银行(对公信贷审核业务)等机构信用评级工作经验;
3.熟悉金融行业投资相关专业知识;
4.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财务分析和行业分析的基本方法。(注:如以上相关机构信用评级工作经验超4年,且在保险公司或保险资管公司从事信用评估工作时间超过2年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引进到信评经理岗位)。
5.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引进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
(5)在此前国家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扰乱报名考试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不诚信等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
(7)与公司主要领导、招聘岗位直接领导或招聘岗位部门主要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8)有吸毒史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工作地点
北京/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