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推动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
2.建立高效、科研能力强的临床技术团队;
3.积极参与临床(创新技术)、教学(下级人员培养)、科研工作;
4.2-5 年内培养一定数量的骨干人才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研等成果产出。
任职要求
1.原则上 50 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证书,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时为省(部)级科研立项负责人;
2.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省(部)级科研立项负责人;
4.专业:外科学;
5.学历:博士。
薪资待遇
1.总年薪:领军人才 60-80 万,学科带头人 40-60 万(不含中山市人才引进待遇);
2.住房:提供一套过渡性住房免费使用 2 年;
3.福利:享受医院工会福利、职工年度体检、协助办理配偶工作安排及子女户口随迁等;
4.条件符合《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经过认定可享受中山市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5.引进的人才由医院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