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 2.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且非设站单位同一一级学科的博士,国(境)外学历需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符合流动站设定的招收条件。合作导师信息、招收条件等详见附件。 岗位福利: 1.薪酬福利:(1)年薪25万元,合作导师可追加配套。根据属地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2)入选福建省海峡博士交流资助计划的,另享受资助40-50万元。(3)入选福建省台湾优秀毕业生补助计划的,另享受就业补助30万元。(4)入职厦门校区,且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政策的,另享受一次性的生活补贴8万元。(5)入职泉州校区,且确定为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另享受相应的工作经费及安家购房补助,共计15万元起。 2.科研经费: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5万,合作导师将视情况另外给予配套。 3.住房政策:学校提供博士后公寓。 4.学术头衔:在站期间,可申请特任副研究员、特任研究员学术头衔。 5.发展通道:科研业绩满足留校条件且综合考核合格的,可直接留校,与学校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