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青年教师
优秀青年教师指取得博士学位者,根据其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主要指近5年取得的成果),分为四个层次,优秀青年教师第一、二层次年龄要求在40岁以下,优秀青年教师第三、四层次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能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突出的业绩,具有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
工资福利:
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津贴、进修学习等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用按照自治区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具体情况,可同时依据引进层次享受以下对应待遇。
1.特殊人才
采用“一事一议、一人(团队)一策”的方式研究确定并兑现相应待遇。
2.学科带头人、优秀团队
(1)生活补贴:享受100万元/年的生活补贴,享受2年;符合条件者,积极推荐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计划;
(2)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启动金面议;
(3)住房待遇:安家费180万元(免税),入职后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