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具有博士学位,骨科学专业(脊柱外科方向),副高级及以上职称,5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2. 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十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科室行政职务经历或三级医院带组工作经历。3. 具有热爱康复事业,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良好的医德品行;4.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能力;5. 外省市社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除外),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招聘条件中的持有居住证时间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为2025年8月31日。
福利待遇: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