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学历:见岗位条件要求。
4、年龄:本科学历30周岁(1995年07月01日以后出生)以下。
5、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要求。
6、不得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学籍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新进人员;县内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