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外籍人员不得干预中国内部事务,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具有较好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2. 具有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 3 年),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3. 在职人员原则上应脱产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4. 科研条件(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I 类博士后:以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项目领军期刊类或重点期刊类,或中科院一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限研究型论文)4 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同等水平项目。(2)Ⅱ类博士后:以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项目领军期刊类或重点期刊类,或中科院一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限研究型论文)3 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同等水平项目。(3)Ⅲ类博士后:以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一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另外,其一以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二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等同于中科院一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其二: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或者国际(限美欧日)发明专利 2 项等同于中科院一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4)Ⅳ类博士后:符合招收条件,具有较好的学风和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福利待遇:1. 薪酬体系:实行具有竞争力的年薪制;享受省、市政府各类人才补贴。2. 科研资金: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科研用房、办公用房及团队专职人员配备、过渡期住房,为职业发展保驾护航。3. 住房补贴:按照规定发放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社会保险等。4. 学术待遇: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享受医院职工同等学术待遇。5. 职称晋升权利:博士后在站期间,符合国家、湖南省、南华大学及医院职称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可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