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科研创新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3. 遵守宪法和法律。4.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5. 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学位主管部门已同意授予博士学位),毕业未超过三年,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以进站审批当天日期为准)。6.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注意: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将取消招收资格。7.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2)现役军人。(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福利待遇:1. 薪酬标准:基础年薪3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年,连续支持2年,为人才提供周转公租房。2. 身份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放在省人才服务局,纳入院职工组织关系。3. 职称认定及评审:完成进站手续3个月后,可申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站时间满1年,可参加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评审。具体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4. 职业发展:将全职博士后纳入院岗前培训计划,作为院科技创新、技术服务、成果转化等岗位选聘的重要来源。中期、出站考核优秀的全职博士后优先推荐应聘省实验室或我院科研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