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
2. 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
3. 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或具有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4. 身心健康,可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 进站业绩条件:
① 申请普通型博士后的,近五年内发表1篇SCI论文;需要同步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且近五年内发表1篇中科院小类二区SCI论文。
② 申请成为临床师资型博士后的,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较强的临床实践专门化技能,且近五年内发表1篇中科院小类二区SCI论文。
③ 申请成为基础师资型博士后的,近五年内发表1篇中科院小类一区SCI论文或2篇中科院小类二区SCI论文。
④ 申请成为创新型博士后的,近五年内在Cell、Nature、Science、JAMA、Lancet、NEJM、BMJ、CA Cancer J Clin 及其旗下各学科领域TOP1子刊(不含综述类期刊)或本学科专业领域TOP1期刊发表论文。
福利待遇:
1. 基础年薪:在站2年,普通型博士后年薪合计72万元,师资型博士后年薪合计96万元(如有第三年增加28万元),创新型博士后年薪合计120万元(如有第三年增加40万元)。
2. 科研启动费:普通型博士后10万元,师资型博士后20万元;创新型博士后30万元。
3. 激励年薪:达到C档业绩10万/年,达到B档业绩20万/年,达到A档业绩30万/年;发放两年。激励年薪可与聘期考核业绩重复计算。标准达到各档次核定条件的,可相应叠加。
4. 职称评审可享受博士后特殊通道。
5. 业绩优秀者在站期间可提前签订留院意向协议,留院工作后可享受科研经费加码支持及职务聘任优待。
6. 从事临床学科研究的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同时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7. 正常在站期间,博士后根据业绩情况可晋升高级别博士后,并享受相应待遇。
8. 享受汕头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