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
2. 年龄在 35 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 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 3 年且非设站单位同一一级学科的博士。国(境)外学历需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4. 从事工程结构抗震与防灾、钢 - 混凝土组合结构、韧性结构等相关研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5. 具有机械工程学科背景,有意愿从事海洋土木工程领域的交叉学科研究工作,研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漂浮式海洋结构体系研发、海洋结构耐久性及其提升技术、海洋结构抗冲击性能及防护技术、韧性海洋风电结构等。
福利待遇
1. 优渥的薪酬待遇。学校设立普通博士后、师资博士后两种类型,均享受年薪及科研启动经费,合作导师可视情况追加配套费用。师资博士后另享受安家购房补贴。学校根据属地政策另行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 畅通的留校通道。师资博士后期满如期出站且达到留校条件的,可申请转为长聘,按副研究员聘任,纳入学校常轨管理。如期出站但未达到留校条件的,续聘 3 年,按学校骨干人才第三层次管理与考核。
3. 完善的支撑保障。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特任副研究员、特任研究员学术头衔,入住学校博士后公寓或周转房。学校提供快速出成果的科研工作条件。
4. 省市资助:
- 福建省:
- 福建省优秀博士后支持专项:资助期 2 年,资助金额每人每年 20 万元。
- 福建省海峡博士后资助计划:A 类资助期 2 年,每人每年 25 万元人民币;B 类资助期 1 年,每人每年 25 万元人民币;C 类短期访学研究 1 个月以内的 1 万元,1 个月至 2 个月的 2 万元,2 个月以上的 3 万元,参加在台召开国际学术会议的 0.5 万元。
- 福建省访学研修计划:到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或做访问学者,按每人每月 5000 元标准予以资助;到国内院士、知名专家等国家级人才身边开展跟班学习、访学研修等活动,按每人每月 1000 元标准予以资助。
- 厦门市:入职厦门校区,且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政策的,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 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