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自愿参加培训,服从医院、基地培训工作安排;2. 符合临床、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3. 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往年被我院录取且无故不报到,或者录取后自行退出不满三年的人员;(2)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未完成协议期内服务的人员;(3)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正在参加住培的医师;(4)中医类专业学生(我院为西医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福利待遇:1. 社会人本科无证约≥9万元/年(税前),有证税≥11万元/年(税前),年收入为大致估算的平均数,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发放数额为准,不作为待遇凭证。2. 免培训费,社会人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人签订协议书;3. 每月按时发放生活补助,培训期内生活补助平均不低于阳江市社平工资水平,全科专业补助增加1670元/月;享受伙食补贴、夜班绩效、年终绩效等待遇;社会人与医院同等级别员工相同的“五险一金”、医院工会会员福利等;节假日福利参照我院标准执行;4. 社会人的学员,可委托阳江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管理其人事档案。单位人身份学员由原单位代为办理;5. 免费提供住宿,水电费自理;6. 培训期内为学员办理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等相关事宜;7. 为培训合格的学员申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8. 委托培养单位人待遇及人事管理按我院与派送单位之间的协议要求执行。9.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