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2. 出生日期在 1985 年 1 月 1 日 (含)以后;3. 具有博士学位;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5.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 36 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 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 3 年。* 限项要求: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内容以 2025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为准。
福利待遇:1、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双方协商确定引进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2、过渡性住房:引进人员在未入住商品房前,可以免费入住教师公寓三年,或者享受租房补贴两年。3、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政府类人才引进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