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具有博士学位;
3.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4月15日前 ,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 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4.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5. 申请人 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 。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 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
6. 限项要求: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具体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项目指南为准)
福利待遇:
1. 岗位聘任 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 任为 教授 / 研究员,授予博士生导师资格。
2. 薪酬待遇 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另可叠加成果奖励、科研绩效分配、成果转化收益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或特别优秀人才可 “ 一事一议 ” ,叠加学校才志基金特别支持。
3. 科研条件 提供丰厚的科研启动经费,配备良好的办公用房、实验室等教学科研条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和核科学计算中心、超算中心、脑成像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电镜中心等实验平台全方位助力青年人才成长。
4. 团队建设 支持团队建设,配备骨干教师。每年提供 1 — 2 个全额资助博士后招收指标、2 个博士生招生名额。
5. 住房及安家费 学校提供过渡住房及充足的安家费,另可享受国家和地方生活补贴。
6. 培养机制 支持申报省市引才计划,可享受更多资助。入围答辩者即可按一定程序纳入校内人才计划予以长效支持。
7. 配偶子女配套政策 子女可享受国内顶尖基础教育资源(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连续多年排名全国第一,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皆为省级示范学校);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8. 服务保障 享受公费医疗、年度专项体检等,协助解决保险、落户和签证等相关事宜,提供一站式服务;享受湖北省人才一卡通 “ 楚才卡 ” 落户、住房、医疗、出行、金融等 20 余项优质服务。
9. 申报服务 学术导师 “ 一对一 ” 申报辅导,工作团队贴心服务。
10. 支持实地考察 欢迎入职前来湖北实地考察,携手武汉光谷人才集团 “ 轻舟行 ” 计划提供最优厚的考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