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3. 具有相应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4.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胜任相应岗位需求。5.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的。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6. 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福利待遇:1.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2. 试用期合格人员服务期限2年(包括试用期2个月),服务期满后根据《四川天府新区正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考核合格后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