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3.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5. 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研究性论文1 - 2篇。
福利待遇:
1. 博士后聘期为三年。
2. 博士后研究人员聘期待遇:
(1)基本年薪:20万元人民币,在站期间按月发放;单位另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按省市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2)奖补金: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按年度发放,聘期内绩效评估优秀者可获得最高40万元的绩效奖励。
(3)租房补贴:可获得单位提供的租房补贴1000元/月,同时可申请苏州市乐居人才工程“乐居租房贴”,享受每月800元或1500元租房贴。
(4)在站期间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等资助的,所获得的资助不计入总薪酬,另外叠加发放。
(5)在站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可按照医院规定享受医院科研成果奖励。
(6)进站后按照医院引进博士研究生制度相关规定,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和综合补贴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