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
2. 年龄一般在 35 周岁及以下。
3. 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 3 年,或具有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4. 身心健康,可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 进站业绩条件:申请普通型博士后的,近五年内发表 1 篇 SCI 论文;需要同步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且近五年内发表 1 篇中科院小类二区 SCI 论文。
福利待遇:
1. 基础年薪:在站 2 年,普通型博士后年薪合计 72 万元,师资型博士后年薪合计 96 万元(如有第三年增加 28 万元),创新型博士后年薪合计 120 万元(如有第三年增加 40 万元)。
2. 科研启动费:普通型博士后 10 万元,师资型博士后 20 万元;创新型博士后 30 万元。
3. 激励年薪:达到 C 档业绩 10 万 / 年,达到 B 档业绩 20 万 / 年,达到 A 档业绩 30 万 / 年;发放两年。激励年薪可与聘期考核业绩重复计算。标准达到各档次核定条件的,可相应叠加。
4. 职称评审可享受博士后特殊通道。
5. 业绩优秀者在站期间可提前签订留院意向协议,留院工作后可享受科研经费加码支持及职务聘任优待。
6. 从事临床学科研究的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同时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7. 正常在站期间,博士后根据业绩情况可晋升高级别博士后,并享受相应待遇。
8. 享受汕头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