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和科研诚信要求;
2. 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3. 申报时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与所内工作人员不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4. 已取得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
5. 以植物/藻类(微藻/大藻)细胞为底盘开展合成生物学研究,支撑特定藻类生物基产品的工艺研发,专业为合成生物学等相关专业;植物源或藻类(微藻/大藻)细胞为底盘材料开发及产业化推进的经历者优先,能够撰写专利和标准规范,在相关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不少于1篇SCI论文。
福利待遇:
1. 年薪30-50万元/年,缴纳社保与公积金,符合条件可享受烟台市人才生活补贴(3.6万元/年)、购房补贴(最高20万元);
2. 三年后可择优纳入事业编制;
3. 特别优秀人才可申请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80万元)和研究所博士后激励计划津贴(30万元或15万元生活津贴)。博士后科研业绩特别突出者,可推荐申请中国科学院人才专项和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
4. 每年享受两次集中休假(冬、夏季各一次)、工作餐补贴、年度健康体检,提供临时过渡房;
5. 每年组织岗位晋升,多渠道公派留学和培训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