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详细条件可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
研究方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
福利待遇:
1.事业编制保障:
入选者可校聘为教授岗位,可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要求遴选为博士生导师,纳入河北省事业编制。
2.薪酬待遇保障:
安家费、薪酬及奖励等待遇参照学校人才政策最高标准执行。可享受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才A卡政策优惠。
3.科研配套保障:
学科建设及科研启动经费根据需求足额配备。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和实验室场所,根据工作需要可独立组建科研团队。
4.生活服务保障:
学校提供人才周转住房,为配偶在校内解决工作岗位。子女享受我校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全学段优秀基础教育资源。
5.引进政策保障:
对于进入会评阶段但未入选人员,可按照我校精英二层次人才引进,今后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河北省各类人才计划。